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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演讲 | 叶培贵:最此金针好度人——新时代美育视角下元白书学的价值
时间:2022年08月29日  来源:
    缘起:一次研讨会的疑问
    真正从事书法教育甚至是任何教育的人,无不为一件事情纠结:怎么才教得“会”呢?10多年前的一次中小学艺术教育研讨会上,有教师明确提出一个质疑:“我们从幼儿园开始教画画,一直教到高中。但是,在座的有几位现在还能拿笔画上一张的?”
    这个疑问十分犀利,也长期困扰着我。这次接到研讨会通知,不敢以旧作塞责,于是翻出 启先生各种著述,特别是直接针对书法教育的部分,重新学习一遍,过程中忽然想到那位老师的疑问,似有所悟,因此草成小文,既向启先生交卷,更以求教于各位方雅。

    一、《美育意见》的务实要求

    中办国办发布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本文简称《美育意见》)是新时代实施学校美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必然是宏观原则、中观策略与微观措施相结合的体系性方案。
    宏观原则,包括“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其中的许多表述,与书法艺术的特点高度契合。比如“指导思想”中的“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和工作原则中的“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原本是自古以来书法艺术教育就承担着的使命。工作原则中的“坚持面向全体”,更是传统书法教育最为基础的诉求之一。而工作原则中的“加强各学科有机融合”,对于书法也是毫无障碍,因为它从来就不是孤立的“笔墨”艺术,而至少是兼容了文字和文学、礼仪等传统文化在内的一种综合性极强的艺术。
    中观策略包括“学科理念”“课程设置”“课程目标”“教材建设”等方面。“学科理念”的核心词是“学科融合”:“加强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相融合,充分挖掘和运用各学科蕴含的体现中华美育精神与民族审美特质的心灵美、礼乐美、语言美、行为美、科学美、秩序美、健康美、勤劳美、艺术美等丰富美育资源。”这是前述工作原则的延伸,其中的各种“美”,书法艺术教育过程中几乎可以全部彰显。“课程设置”明确要求“以艺术课程为主体”并将书法列入其中。“课程目标”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艺术特长”,书法显然是极佳选择。“教材建设”要求“探索形成以美学和艺术史论类、艺术鉴赏类、艺术实践类为主体的高校公共艺术课程教材体系”,书法不可或缺,而且大有用武之地。
    微观措施的“深化教学改革”要求“逐步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在学生掌握必要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着力提升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帮助学生形成艺术专项特长”,是“课程目标”的具体化。“丰富艺术实践活动”要求“面向人人,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则是“坚持面向全体”这条工作原则的具体化。
    由以上构架不难看出,《美育意见》有一种精神十分值得点赞,这就是务实。美育是精神性极强的教育领域,特别容易好高骛远、走向玄妙、流于空泛。但《美育意见》完美回避了这种可能性,尤其表现在其中三个思路上。第一是“面向全体”,第二是对“艺术专项特长”的重视,第三是 “学科融合”。
    “面向全体”不仅仅是义务教育的公平问题,而是所有教育在开启之初应该设定的出发点,所谓“有教无类”是也。这一点,在美育中尤其重要,它必须惠及全部学生,才可以发挥普遍“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的目标。
    “艺术专项特长”,这是《美育意见》中尤其值得大书特书的条款,最接地气,最符合美育乃至教育的“成长性”特点。审美素养和文化素养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随着阅历不断发展的。“发展”须有“根据地”。“专项特长”就是最有利于不断发展的根据地。
    “学科融合”不仅仅是一个技术性要求,更是涉及审美本质特性的要求。“美”不是抽象的理性概念,而是具体的感性显现;“审美”不是固化的、个人的封闭性体验,而是历史的、社会的交互性活动。只有融合性的审美教育,才能够使受教育者的心灵充分敞开,接纳无限多样的审美对象,感受生生不息的美的价值。

    二、元白书学的实践特性

    启功先生的书学是一座宝库,用《礼记·中庸》的话说是“致广大而尽精微”,用《圣教序》的话说是“大之则弥于宇宙,细之则摄于毫厘”。就其“广大(大)”而言,代表作《论书绝句百首》兼收并蓄、包容万有,横跨书法学所有领域,可以说是集大成之作。拙文《文化书学》曾以此为中心试图加以探讨,但至今仍然觉得所获仅是皮毛之见,殊不足以窥其万一。
    本文则准备专就其“精微(细)”处谈一谈学习体会。
    启先生于学书之“细”处,用力之勤勉,用意之殷切,实不下于《论书绝句百首》。为什么呢?在夫子自道里,我读到了这么几个理由。第一,是艺术学习的次序问题。启先生说,“书法爱好是艺术又是技术”,“尽管理论家认为技术是艺术里头的低层次,是入门的东西。不过我觉得由低到高,上多少层楼,你也得从第一层迈起”。第二,是教育家的责任心。启先生说,“我们教书的人哪,职业病,对学生就得负责”(《讲书法》第133页),“说些良心话”(《讲书法》第134页)。第三,是源于第一二两条而形成的对于“实际”的强烈关注。启先生谈到书法学习时,“实际”二字几乎可以说是命脉,是立说之根本。怹的《破除迷信》(即中华书局版《启功给你讲书法》)之所以如此命名,就是为了追求“实际”。
    追求“实际”,也就是立足书写实践,所有讨论均从书写的实际问题切入,绝不故弄玄虚。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启先生甚至只说“经过”不说“经验”(《讲书法》第133页)。“经验”可以转述,而“经过”则必定是自己亲身验证的,所谓“事非经过不知难”“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是也。
    于是,我们在启先生实践教学文字中,看到了可操作性极强的全套入门指导,其细致入微处,已近乎手把手地教学了。原书具在,不必赘引。但其中有几个方面,却非常值得特别拈出。
    首先是对自然性书写的精确剖析。
    所谓自然性书写,即非刻意追求“艺术”目标的书写,说白了就是普通写字。自然性书写,必须高度关注工具、条件、手部生理特点、对象(字帖)物质特点等等相关的“事理”因素,这都是启先生不厌其烦反复解释说明的内容。如对“悬腕”及各种执笔法的剖析(《讲书法》第100页“第十章执笔法”)。
    其次是“调查研究”的精彩示范。
    启先生“调查研究”的深入,已随着“黄金分割率”而声名远扬了。但大家常常注意了那四个聚焦点,而较少顾及其余。事实上,怹所指出的“再细量古碑,有的几乎有双重方框的”也是天才式的发现。这一发现,与“黄金分割率”的第二、四条原则相结合,其实揭破了汉字自然性书写中的一个重要规律:即左上部常常是聚集处,而右下部常常是放纵处。这一规律在魏晋以来行书和唐代以来楷书中具有普遍性,由此衍生出许多结构上的艺术技巧,比如左上重、右下轻就常常是处理轻重对比的手法。
    第三是对主观能动性的高度重视。
    启先生十分注重学习过程中的“自信”,强调不要自卑、不要乱问人,怹通过举证自身经历,揭示书法学习过程中“言人人殊”等现象,揭示“乱问”可能导致的迷糊。怹还指出:“自己看出的不足处,才是下次改进的最大动力,也是应该怎样改的最重要地方。”(《讲书法》第106页)这是最重要的自我成就的能力之一,《礼记·中庸》说:“成者自成。”但书法学习中却常常难以做到。

    三、最此金针好度人

    将元白书学的实践特性与《美育意见》的务实精神相互对照,内在一致性十分惊人。
    自然性书写是全部书写的基础,也就是所有书写者都必须了解的,绝大多数书写者的起步,必然由此出发。即使是宋元以来因道德泛化而强调“笔笔中锋笔笔藏锋”或清代以来被碑学洗礼的书法家,其所运用的各种特殊方法,也必须在与自然性书写方法的相互比较中才可能更加清晰地体现出其特殊性。就此而言,这样的书写教学,才有可能真正贯彻“面向全体”的理念。但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出发”不等于“全程”,更不等于“终点”。启先生主张学习时可以“换帖”,虽然怹没有明言可以“换写法”,但也指出“如果书家真能把古代碑刻中的字迹效果,通过毛笔书写,提炼到纸上来,未尝不是一个新的书风”(《丛论》第85页),又指出,“这种又是又不是,又象又不象的效果,究竟是怎么出来的呢?当然并不足怪,凡曾用功临帖,揣摩古人的笔法、结构,都能得到百分之多少的象;但象中的不象,不象中的象,则是全靠消化,全靠见识”(《丛论》第228页),更具体化为“我觉得选碑帖临碑帖可以有自己的创造性,也可以按照古代已有的方法去做,吸取其中最有效的成分,为我们所用,为我们创作做借鉴”(《讲书法》第96页),可见对于艺术风格之渊源所自、最终养成及其所隐含着的个体创造精神,怹是持开放态度的。
    “调查研究”“主观能动性”表面看都只是一种学习态度,但深入地说,却是养成“专项特长”以及真正通向“(学科)融合”的必由之路。启先生反对盲目甚至是交差式的重复训练,强调“事实上‘功夫’是‘准确’的积累”(《讲书法》第106页),更是特别指出,“一字一字都得细细地理解,要紧的是专心学之”(《讲书法》第94页)。“准确积累”“专心学之”都必须有主观能动性的支撑才能实现,而真正做到“准确积累”和“专心学之”,则必然地又将揭开隐藏在书写背后的一系列相关内容,比如碑帖的关系,“简札和碑版,各有其体。……其用不同,体即有别”(《丛论》第35页),又如书写与生活方式等的关系,“这些都是由于不明白大众生活方式、用笔方法、书写工具等等的变化,而产生的误解,跟着误解又造出许多不切实际的说法”(《讲书法》第102页)。启先生说,“生活中的各个地方,没有与书法无关的,没有用不上书法的”(《丛论》第247页),那么,这些内容进一步延伸开来,即是整个中国历史、中国文化,因此,启先生又说:“我们从这里得出一项经验:就是每一种艺术,绝不是单一方面的修养所能造成的,更不是三天两日所能练就的。”(《讲书法》第123页)


    结语

    启先生说,“自从有写字的行动以来,就伴随着艺术的要求,美观的要求”(《丛论》第246页),怹的书法教学文字,将书法的所有实践问题,都推衍到“自从有写字的行动”之始。怹曾追问一个 “临帖不如读帖”的好高骛远说法,“他做到的时候是多大岁数,是他到什么程度的时候才做到这样的”(《讲书法》第52页)?启先生非常明确地说,“看起来容易,写起来难”(《讲书法》第52页),“只凭着看脑子记不住,我不拿手实践一下,没法子印证这帖是怎么回事情”(《讲书法》第54页)。这是所有实践者都曾“经过”的事情,然而已经站到艺术巅峰后却仍然肯于把问题说到如此地步的,却是启先生。
    这就回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问。在美育大规模实施的背景下,十年、二十年之后,如果我们无法让每一位受教育者都“能拿起笔写几个字”的话,这样的教育,就极可能是“架空”的而不切实际的,教育过程中辛辛苦苦设计的“理论”“欣赏”“历史”等等教学内容,也就可能随着时间而飘散于风云之中,落得个两手空空。这样的美育,将是失败的。
    这是我重温夫子书法教学文字之后的最大感受。所述虽然只算管中窥豹,所论更是极惭糠秕,但也因此更加坚定地认为,元白书学特别是实践教学体系,是新时代美育中最好的“度人金针”之一,我也愿意与大家一起传承推广,为书法教育略尽绵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