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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創造的宏觀視野與辯證思維
时间:2018年09月07日

馬亞飛 178cm×95cm

 

 書法創造的宏觀視野與辯證思維

 

劉熙載對於書法創造有着更爲宏觀的視野和辯證思維,對書法創造提出了幾個根本原則,“與天爲徒”“與古爲徒”“觀物”“觀我”,即師法自然、師法古人、師心。“書當造乎自然”意謂書法不僅僅停留在來源於自然這個階段,即超越被動模仿自然的方式,對自然萬有之“形”“質”“勢”“關係”等進行提煉昇華,使之有更爲集中、凝練的表現,達到另一境地的自然。

 

釋文

 

1.聖人作《易》,立象以盡意。意,先天,書之本也;象,後天,書之用也。與天爲徒,與古爲徒,皆學書者所有事也。天,當觀於其章;古,當觀於其變。

 

2. 書當造乎自然。蔡中郎但謂書肇於自然,此立天定人,尚未及乎由人復天也。學書者有二觀:曰觀物、曰觀我。觀物以類情,觀我以通德。如是則書之前後莫非書也,而書之時可知矣。

 

——劉熙載《藝概》

 

劉熙載《藝概》,見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