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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品論書——神、妙、能
时间:2018年09月07日

程志宏 238cm×120cm

 

 三品論書——神、妙、能

 

張懷瓘《書斷》按照書法家的成就,將其分成“神”“妙”“能”三品,這種分法是首創其例。以“神”“妙”“能”分等級,給人的感覺是除了有高低之分,还有形質的差别,甚至還有一種理想包含其中。張懷瓘的等級之分有别於前人之處還體現在將“神”“妙”“能”三品落實到書家的具體書體,而不是籠統將某位書家列入其中一個品級,這就避免了以偏概全的弊端。屬於以品論書的範疇。

 

釋文

 

右包羅古今,不越三品。工拙倫次,迨至數百。且妙之企神,非徒步驟。能之仰妙,又甚規隨。每一書之中,優劣爲次;一品之内,復有兼并。至如神品,則李斯、杜度、崔瑗、皇象、衛瓘、索靖,各惟得其一;史籀、蔡邕、鍾繇得其二;張芝得其三;逸少、子敬并各得其五。考多之類少,妙之况神,又上下差降,昭然可悉也。他皆仿此。後所列傳,則當品之内,時代次之。或有紀名而不評迹者,蓋古有其傳,今絶其書,粗爲斟酌,列於品第,但備其本傳,無别商榷。然十書之外,乃有龜、蛇、麟、虎、雲、龍、蟲、鳥之書,既非世要,悉所不取也。

 

——張懷瓘《書斷》

 

張懷瓘《書斷》又名《十體書斷》,共三卷。上卷論述十種書體的源流,對十體源流進行了考證,可謂賅博。中、下兩卷分别品評古今書法家約一百二十人,按照書法家的成就,總體上分『神』『妙』『能』三品,具體又依書體分了細類。文後又有『評』,對於前人的書法理論著述都有所接觸,并指出了其中的不足。此文見於唐張彦遠輯《法書要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