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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品論書——逸品
时间:2018年09月07日

方放 236cm×29cm

 

 

十品論書——逸品

 

李嗣真沿襲庾肩吾《書品》體例,九品之上,列出逸品,即李斯、鍾繇、張芝、王羲之、王獻之,實爲十品。“逸品”,最早是用來評價圍棋的水準:“六藝備閑,棋登逸品。”李嗣真《書後品》中“逸品”是超出常流的意思,與後世的“逸品”屬性有所不同。在“以品論書”的脉絡中,李嗣真首次提出“逸品”之说,在藝術批評與審美範疇的發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釋文

 

1.右四賢之迹,揚庭效技,策勲底績,神合契匠,冥運天矩,皆可稱曠代絶作也。而鍾、張則筋骨有餘,膚肉未贍,逸少則加减太過,朱粉無設,同夫披雲覩日,芙蓉出水,求其盛美,難以備諸。

 

2.評曰:元常每點多異,羲之萬字不同,後之學者恐徒傷筋膂耳。然右軍肇變古質,理不應减於鍾,故云:“或謂過之。”庾翼每不服逸少,曾得伯英十紙,丧亂遺失,常恨妙迹永絶。及後見逸少與亮書,乃曰:“今見足下答家兄書,焕若神明,頓還舊觀。”方乃大服。羲之又曾書壁而去,子敬密拭之,而更别題。右軍後還,觀之曰:“吾去時真大醉。”子敬乃心服之矣。然右軍終無敗纍,子敬往往失落,及其不失,則神妙無方,可謂之草聖也。赞曰:蒼頡造書、鬼哭天廪,史籀湮滅,陳倉籍甚。秦相刻銘,爛若舒錦,鍾、張、羲、獻,超然逸品。

 

——李嗣真《書後品》

 

李嗣真(?—六九六),唐武則天時期人,字承胄。官御史中丞、知大夫事。被酷吏來俊臣所陷。書畫家,博學曉律,兼善陰陽推算之學,所作除《書後品》外,尚有《詩品》《畫品》等。

 

李嗣真《書後品》大體上沿襲庾肩吾的體例,不過在九品之上,列出李斯及張芝、鍾繇、王羲之、王獻之五位書家,稱爲『逸品』,實際上就成爲十品。此文見於唐張彦遠輯《法書要録》。